股东借公司的钱不还?税务风险与正确处理方式
税务合规

股东借公司的钱不还?税务风险与正确处理方式

2026-09-06
企业多编辑部

视同分红的规则

个人股东从公司借款,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生产经营的,可视为对个人股东的分红,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%个人所得税。

稽查中的高发情形

年末其他应收款股东借款余额巨大是稽查重点:股东买房买车从公司拿钱、股东亲属频繁借款、跨年不还。被认定视同分红需补税20%加滞纳金。

正确的处理方式

年度末前归还次年按需再借(需真实需求与借款协议);转为工资薪金发放并申报个税;确属经营用途的保留费用凭证冲抵。企业多提供年度关账清理服务。

参考来源(官方渠道)

政策口径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;本文为实务整理,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。

评论区

评论功能正在开发中

敬请期待,很快就能与其他读者交流了!